10月28日,鳳祥股份公告,要約人Falcon Holding
LP以拍賣方式及根據買賣協議收購山東鳳祥約70.92%股權,于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并無持有、控制或指示山東鳳祥股本中的任何股份、表決權或其他相關證券。
假設山東鳳祥的已發行股本自本聯合公告日期起至銷售股份轉讓日期止并無變動,緊隨銷售股份轉讓后,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將于合共9.83億股內資股(即銷售股份)中擁有權益,占山東鳳祥于聯合公告日期的已發行股本約70.92%或所有已發行內資股約95.01%。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受限于銷售股份轉讓及于銷售股份轉讓后,要約人須根據收購守則就要約人尚未擁有或同意將予收購的所有已發行內資股及H股以現金提出強制性無條件全面要約。H股要約價每股H股1.5132港元或內資股要約價每股內資股人民幣1.3822元,較10月14日收市價每股1.32港元有溢價約14.64%。
要約人為于開曼群島成立的有限合伙企業,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服務。要約人的普通合伙人為Falcon Holding GP Limited,而Falcon
Holding GP Limited則由PAG Capital
Limited直接擁有100%權益。于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的唯一有限合伙人為PAGFundIV。PAG Fund IV的普通合伙人為PAG Asia
Capital GPIV Limited,而PAG Asia Capital GPIV Limited則由PAG Capital
Limited直接擁有100%權益。PAG Capital Limited由Pacific Alliance Group Limited控制,而Pacific
Alliance Group Limited則由PAG全資擁有。
PAG為一家領先的投資公司,乃由單偉建先生、Christopher Marcus Gradel先生及Jon-Paul
Toppino先生創立。其聚焦亞洲,秉持三大核心戰略:私市股權、信貸與市場及不動產。其總部設于亞洲,在亞洲所有主要市場均設有辦事處。截至2022年6月30日,PAG管理的資產超過500億美元。
要約人相信,完成該等要約將為山東鳳祥帶來穩健股權基礎,繼而鞏固其業務、員工基礎及客戶關系。要約人認為,完成該等要約將為山東鳳祥提供優化營運的機會,并通過以下方式進一步創造股東價值:(1)加強企業管治;(2)借助要約人的技術及營運專長進一步提高山東鳳祥的業務營運效率;(3)積極支持山東鳳祥加強及擴大與重點客戶的關系,從而開拓新市場及產品類別;及(4)尋求合適戰略聯盟或潛在附加收購機會,將山東鳳祥定位為食品業的領先企業以實現長遠增長。
要約人擬大致維持山東鳳祥的現有業務,且要約人并無任何計劃大幅改變(1)山東鳳祥的業務或(2)山東鳳祥營運雇員的持續聘任(于日常業務過程除外)。
此外,山東鳳祥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2年10月31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H股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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